我所吴银书主任受邀区政协百川读书会∣导读《民法典》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2 15:54 浏览量:0
今年5月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我所吴银书主任受邀区政协百川读书会。讲演题为《读书明法》的读书感悟,为大家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以自然法则为导向的新《民法典》理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这种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看法,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有深厚根基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揭示了人与自然相伴相生的至高境界,而民法典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认知的凝聚和升华。
民法典总则确定了“绿色原则”理念,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分编中则将绿色原则进一步落实细化:在物权编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要秉承绿色原则;在合同编中,有基于绿色原则所产生的法定义务;在侵权责任编中,把生态修复明确认可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一种。
2.以人民中心为原则的新《民法典》理念。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根本立场。民法调整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相较之《民法典》,已经废除的《民法通则》中财产关系优先于人身关系。这是因为,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解决全国人民吃饱穿暖是《民法通则》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而到了21世纪,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为核心和关键的内容已经变成了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确认和保障。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在编排体例上实现重大创新,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仅对民事主体,尤其是对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对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有关的人格利益,也进行了相应的确认和保障,同时还有自甘风险的规定。这一切,都是与时代相呼应、与民心相适应的时代进步。
3.以读书明法为主题的时代乐章。
书,记载着历史,反映着当下,思考着未来。一位先哲说过:“不读书的人,天和地都是狭小的,他充其量只能活上一辈子;多读书的人,天和地都是广阔的,他能活上三辈子---过去、现在和将来。”
我们期待时代的召唤,我们谱写时代的乐章。激发引导人民群众爱读书、读好书、明法理、守法治,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强国贡献力量,这才是读书明法的应有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