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根据《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2〕40 号)《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学院评审公示、研究生院审查等程序进行遴选,杨东升律师成功获聘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未来杨东升律师将作为扬州大学法学院的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承担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指导和带教工作。 杨东升律师同时还兼任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的硕士生导师等职。
杨东升律师同时还兼任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的硕士生导师等职。